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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大小纠纷一直是房地产纠纷中的热点,目前广州商品房的销售面积等信息已在网上公开,纠纷还多吗?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工商局12315举报投诉中心获悉,今年以来,12315已接到10多宗此类投诉。
投诉案例
房子缩水6.6平方米
潘先生1995年购买广东省××房产开发公司的××花园105.25平方米商品房一套,可是房产证直到今年才办理妥当,但房产证上房屋面积却为98.65平方米,比实际面积少6.6平方米。潘先生希望该公司能退回相关费用,而被投诉公司竟多次不配合工商部门调解,致使投诉没有任何进展。
一口价购房还要补差价
曾先生于2002年向广州市××××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海珠区艺洲路××居一套商品房,当时一口价50万元,发展商从去年11月开始向业主通知领取房产证,竟要求业主必须先交纳房屋面积差额部分房款,才可领取房产证。
部分退款拖着不退
马小姐于1997年购买了机场路的××花园一套房产,直到房产证出来后,才发现房产证上登记的房屋面积比购房合同上登记的面积少了2平方米,这样连税费开发商应退还12872元。交涉的结果是,2003年该公司退还4000元,2005年4月该公司与消费者签订协议,表示2005年8月15日前将剩余款项退还,但到了限期公司仍不愿将剩余的8000多元退还。
商铺面积缩水28%
周先生经中介介绍看中高第街一间9平方米的商铺,交“诚意金”1万元并签下《诚意租赁购买书》。可周先生到房屋交易中心查询时才发现,面积只有6.4平方米,而且是住宅非商铺,周先生要求退诚意金并取消交易,遭拒。
对有关投诉,由于房屋面积测绘涉及专业知识和国家标准,12315一般会转至国土房管局处理。
三大原因导致
房屋面积“猫腻”
首先,房屋销售与产权登记适用的技术标准是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但因理解有误未使用相应的、正确的技术标准与规范,从而造成面积数据有差异。
其次,个别不良开发商故意钻法律空子,违章建设或擅自调整房屋的使用功能与房屋间隔,不按报建图施工,使销售面积与交付时的实际测量面积出现偏差。
第三,2005年7月1日前商品房的销售面积一般是由开发商自行计算,由于对测绘的标准理解有误或执行不到位,个别开发商有意不执行技术标准,或故意扩大、缩小计算面积,使预售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差异程度超出合同约定的比例。
特别提醒
商品房预售面积网上(http://g4c.laho.gov.cn/)已公开,消费者不能轻信开发商的面积承诺,特别是口头承诺的面积赠送,如赠送飘窗台、阁楼等的面积。(记者李婧、植文秀
通讯员叶冠勇、邓良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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