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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上月公布延期25天推出的广州首批限房价地块,因加入“竞房价”条款再度无限期延后。 中新社发 刘君凤
摄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13日发布公告,挂牌出让10宗共11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5块商品住宅用地限定房价。“限价房”的销售对象,公告并未提及。明显带有政策性优惠的“限价房”,将由什么人、通过什么途径取得购买资格?如果出现供不应求如何处理?成为广州人关注的焦点。
公告挂牌出让的5块商品住宅用地是:白云区金沙洲B3734F(01、02、04)地块,白云区金沙洲B3735F01地块,白云区金沙洲B3736F01地块,白云区金沙洲B3737F01、B3737F03地块。
公告称,这些地块是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房价、竞地价的办法,以挂牌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限套型是指地块住宅套型结构比例为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80%以上。限房价是指地块所建房屋的最高销售价格是根据竞买人报出有效最高售房价格的平均值制订。该最高售房价格是出让合同的条款之一。
这些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分两轮竞投。第一轮竞房价。在 2006年11月3日至11月16日期间,由竞买人一次性自报最高售房价格,每个竞买人只报一次价。在剔除自报房价中的最高报价以及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报价之后,计算所剩余的竞买人有效自报房屋最高售价的平均价格,并将该平均价格确定为最高售房价格。如全部报价均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则市政府确定最高售房价格。凡认可该售房最高价格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第二轮竞地价程序。在2006年11月17日进行现场竞价,报价达到或高于最低交易价且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由于限价房带有明显的政策性优惠性质,什么人、通过什么途径取得购买资格,出让公告没有提及。
此间人士指出,广州已经多年未建设经济适用房,政府没有对市民的收入状态和住房状态进行甄别鉴定。而且,限价房也不等于经济适用房,目前没有关于甄别限价房销售对象的政策条文。这些地块上的住宅2年左右将陆续进入预售阶段。届时如果出现买家多于房源的情况时,如何处理,政府需未雨绸缪。
13日公告中同时挂牌出让的土地还有五宗商业和公用建设用地、综合性用地,分别是:海珠区琶洲PZB1401地块(旅馆业、商业金融业)、海珠区琶洲PZB1301地块(办公用地)、天河区珠江新城D3—7地块(商务办公用地)、白云区金沙洲B3723E02地块(商业金融业)、荔湾区西湾路广州水泥厂地块(商品住宅用地、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用地)。这些地块,报价达到或高于最低交易价且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另外,位于花都新华镇风神大道北地块的商品住宅用地,在限套型、限房价、限销售对象的基础上,采取竞房价、竞地价的办法,以挂牌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该地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应达到开发建筑总面积的70%以上。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员工有购买该地块所建房屋的优先权,并限定一户一套,剩余房屋可对外公开销售。
公开挂牌出让10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时间从2006年10月13日起至2006年11月17日上午10时止。(记者 钟玉明
黄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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